月度使用录入—新增库存品种

百科   2024-10-31 11:26   北京  

一、功能解释:

在现有月度进销存报表中额外新增加药品条目信息。

注:本功能仅限于填写月度使用录入且在保存提交之前!!!

新增库存品种后备注栏需要填写“新增”原因!!!

二、注意事项:

适用场景:

1.早期填写“初始库存填报”时统计库存不是全院所有点位库存。例如仅统计了药库,未将药房、病区、手术室等点位库存统计在“初始库存”中,可用本功能将其他点位库存补录至月报中。

2、已完成“初始库存填报”且持续填报“月度使用”一段时间后,因管理规定需要将某些药品新列入“月度使用录入”功能进行监管,可用本功能将新纳入监管品种增加至月报中。

不适用场景:

已经在电子印鉴卡平台正常下单、确认收货。但在“月度使用录入”报表中未找到*该品种的购买数量,不可使用本功能增加!!

*平台未显示该采购数量主要原因为确认收货数量所在月份待填报“月度使用录入”时间不符。具体规则见“月度使用录入规则(自然月结算)”中的“购买”释义。

三、具体操作步骤:

采购员账号-业务功能-月度使用录入

1.检查待填报数据时间范围(例如“请录入2024年7月1日-7月31日的使用数量”

2.“新增库存品种”逐条增加药品具体信息包括品名、规格、厂家、供货商、库存数量(该月月初库存数量。7.1库存数量)、备注(新增原因)

3.逐一填写每个条目的使用数量(7.1-7.31使用数量

4.检查所有数据是否准确无误,保存并提交

提交后无法修改!!请仔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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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使用录入规则(自然月结算)

月度使用录入——新增库存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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