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违法典型案例
(第二批)
近日,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重点任务,查办了一系列违法案件,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四:东光县嘉豪电动车门市实施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改装行为案件
2024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东光县嘉豪电动车门市销售的雅迪电动自行车安装的蓄电池与合格证上标注的蓄电池型号不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管理》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5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东光县成美电动车经销处实施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改装行为案件
2024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东光县成美电动车经销处销售的雅迪电动自行车安装的蓄电池与合格证上标注的蓄电池型号不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管理》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5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东光县英琴电动车门市部实施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改装行为案件
2024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东光县英琴电动自行车门市部销售的五星钻豹电动自行车安装的蓄电池与合格证上标注的蓄电池型号不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管理》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5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