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择优录取”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理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扎囊县户籍、男性;
2. 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就业往届生、退役军人以及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其他人员;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服从意识强,适应集体生活,有志于从事消防工作;
5.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至25周岁(1999年1月1日-2006年1月1日)身高165cm以上。
(三)满足同等条件下,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聘用:
1.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2. 机动车驾驶(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不超过28周岁)。
3. 具有其他特长、如摄影、视频剪辑、足球、篮球、健身教练、车辆维修等具有一定特长资质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 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在校(部队)或其它单位学习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3. 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4. 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体检为准);
5. 身上有纹身及耳洞的;
6. 扎囊县原消防岗位上被辞退的人员;
7. 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
8.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五)招录程序
1. 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报名地点:扎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高校办。
2.报名时提供的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无犯罪记录证明;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退役证书、驾驶证等专业资格证。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后续测试,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此次招聘实行百分制综合测试,其中理论测试占比25%、体能测试占比50%、面试占比25%。
4.理论测试通过资料核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理论测试,由扎囊县人社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出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掌握岗位基础知识、语言逻辑、文字功底等方面能力。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试通过资料核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科目为5×40米折返搬运重物、3000米跑、100米跑、两分钟单杠引体向上、两分钟俯卧撑。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根据理论和体能两项测试后进行排名,前十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扎囊县人社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7.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传染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8.政治审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9.公示及录用根据招录计划,体检合格人员综合成绩排名第1至第5名的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10.录用人员如违反招录程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①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②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查实的;③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④招录过程中隐瞒重大疾病或其他应报告而未报告重要事项的。
11.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入职管理
1. 入职培训。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和体能、队列训练等。入职培训期满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不予录用。
2. 签订协议。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每年签订一次,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行为、严重违反聘用协议行为或年终考评不称职的,将予以解聘。聘用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考核情况和现实表现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聘。
3. 日常管理。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工作一年期满后享有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休假待遇。
(七)工资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根据西藏自治区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及《西藏自治区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消防辅警人员薪酬及“五险一金”待遇的通知》要求进行测算及发放。每人每月工资及五险一金为9702.81元(具体发放金额根据学历及在藏工龄测算),实发工资为6600.00元,(个人扣缴五险一金1073.40元,单位缴纳五险一金2029.41元)。
(八)其它事宜
1. 理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时未携带相应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整个招录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
2. 本次招录工作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3. 本次招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解释。
联系人:秦尉雯 18208036008
0893-7367999
附件:1.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