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政务   2025-01-22 20:03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迪里夏提·沙依木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司法,优化审判管理,锻造过硬队伍,在政治建院、实干兴院、公正立院、改革强院、从严治院中求高求实求精,以司法新作为、新担当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为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更好建设美丽新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

编辑:马安懿

审核:张斌

终审:董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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