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燕子河镇2024年11月
行政处罚第一批结果汇总
行政相对人名称: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法定代表人: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燕(卫)罚决〔2024〕第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和第八条郑**理发店未依法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
违法事实: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已构成违法事实,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警告;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8
处罚机关:金寨县燕子河镇人民政府
处罚名称:未依法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金寨县梅山镇2024年11月
行政处罚事项办理结果(1)
信息项名称:行政处罚
处罚名称:卫健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金寨县轻颜美容美体工作室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524********9E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梅(卫)罚决〔2024〕6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了健康证无效期间为客人服务的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金寨县轻颜美容美体室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了健康证无效期间为客人服务的违法事实。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6
处罚机关: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信息项名称:行政处罚
处罚名称:卫健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金寨县爱美若美容日化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524********1Y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梅(卫)罚决〔2024〕7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实施了在健康证无效期间为客人服务的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金寨县爱美若美容日化店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实施了在健康证无效期间为客人服务的违法事实,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6
处罚机关: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END-
往期回顾:
来源 / 金寨县燕子河镇、梅山镇 /
责任编辑 / 胡璨璨
爆料、投稿、合作请联系
电话:18063025651
微信:ahsjzx
新浪微博@金寨热线
商业宣传 宣传片 微电影
短视频 抖音、直播起号
达人孵化 电商带货 供应链合作 文案策划
商业合作:1806302565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