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2024-11-01 17:38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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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为您解读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包括:户籍在本辖区, 平时也居住在本辖区;户籍不在本辖区, 但在本辖区居住半年及以上。
不包括:户籍在本辖区, 但离开本地半年以上。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时间分别在 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 8 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 6~8、18、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 6、12、24、36 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 1 次听力筛查。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供稿:委基卫股

         

  

一审(校):刘素英

二审(校):钟连华

三审(校):朱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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