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规程——游泳救生员

文摘   2024-08-16 17:39   上海  


2024年上海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规程

——游泳救生员


      游泳救生员项目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竞赛项目包括岗位知识竞答、50米全能救生和100米浮标救生,根据综合积分,预赛前16名进入决赛,决赛竞赛项目包括游泳救生专业技术讲解、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和模拟救生实操。团体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前12名进入决赛,预赛竞赛项目包括4×50米障碍游泳接力和4×25米运送假人接力,决赛竞赛项目为浅水水中急救板的使用。



一、个人预赛

(一)岗位知识竞答

    1.竞赛形式:知识竞答。题型为不定项选择题及判断题。

    2.竞赛内容:救生游泳的基本技术、游泳救生的观察与判断、游泳救生的赴救技术、游泳救生的现场急救、游泳公共卫生和安全常识、泳池救生管理、游泳救生员的培训与教学等。

    3.竞赛时间:60分钟。


(二) 50米全能救生

    1.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按抛绳救生比赛方法开始比赛(参赛选手必须选择同队一人协助扮演呼救者角色,男女不限),参赛选手听到“出发信号”后,按抛绳救生规则(无45秒时间限制)将呼救者拖回至岸边,待呼救者手触池壁后,参赛选手蛙腿式或跨步式入水游至12.5米处潜过障碍网,通过障碍网后身体必须露出水面一次,再继续游至25米处下潜,用手将池底假人在5米安全区内运送上水面(以假人头部为准),采用双手托腋的拖带技术将假人运送至50米终点处,用身体任何部位触壁完成水中施救。

    2.竞赛时间:3分钟。

    3.评分(判罚)要点

    (1)抛绳救生

    A.呼救者在抓住绳之前手松开横杆上设置的标志点。

    B.呼救者在泳道外抓绳。

    C.呼救者在被拖向终点时,没有正面面对终点。

    D.呼救者在被拖回终点池壁时,绳不在呼救者的前面。

    E.呼救者在被拖回过程中,没有双手握绳。(出于安全考虑,呼救者可以在要触壁时松开一手触壁,此动作不算作判罚要点)。

    F.呼救者双手交替“爬”绳。

    G.呼救者离开水中或未待在自己的泳道内,造成干扰其他泳道的情况。

    H.抛绳者在比赛开始后至呼救者触壁前离开抛绳区(以两脚都离开为准)。

    (2)未采用蛙腿式或跨步式入水方式

    (3)从12.5米处障碍上方通过。

    (4)在潜过障碍之后,打捞假人之前,身体没有露出水面一次。

    (5)托起假人到水面的距离超过5米安全区。

    (6)拖带假人时未采用双手托腋的拖带技术。

    (7)拖带假人时压迫假人颈动脉处。

    (8)参赛选手没有触壁或触壁前放开假人。

    (9)比赛超时。

    (10)违反“六、其他评分(判罚)要点”。

    4.器材设置 

    将比赛规定用绳(抛绳长度在16.5米和17.5米之间),统一缠好,放在出发台一侧,确保没有打结,并便于参赛选手使用。固定横杆位于从出发端到泳池的12.5米处,每条泳道都要有一条横杆。在横杆的中点处应设置明显标志点,用于标识呼救者手握位置。假人(满水)确保密封,放置在池底,面朝上摆放,头部指向终点,中部的胸线应对齐25米线。


(三)100米浮标救生

    1.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仅携带救生浮标,听到“出发信号”后从出发台起跳入水,游泳50米,触壁后在5米安全区内将救生浮标绕在假人胸部及双臂下,固定后拖带至终点。

    拖带过程中参赛选手救生浮标应斜跨参赛选手的肩部上,保持绳索必须充分伸展。以身体任何部位触池壁完成比赛。

每位参赛选手必须选择同队一人协助(男女不限),协助人在参赛选手出发后在转身处池边手持假人,当参赛选手游50米触池壁后必须立即放开假人。

    2.竞赛时间:4分钟。

    3.评分(判罚)要点

    (1)协助人放置假人方向或位置不正确。 

    (2)协助人在参赛选手触壁前放开假人或触壁后未立即放开假人。 

    (3)协助人用力将假人向参赛选手或终点方向推出。 

    (4)协助人在比赛期间故意入水,或入水以干扰其他参赛选手,或干扰裁判。 

    (5)参赛选手未触碰池壁前就触碰假人。

    (6)未能在5米安全区内用救生浮标固定假人。 

    (7)救生浮标固定方式或拖带方式错误。

    (8)参赛选手在拖带过程中与假人脱离。 

    (9)拖带假人时,救生浮标肩带脱离参赛选手肩部,救生浮标绳索未完全伸展或用手推拉假人。

    (10)拖带假人时,假人面部超过水平面90度,导致假人的脸部向下或低于水面;且双臂未安全固定。

    (11)终点触壁时,救生浮标和假人未处于正确方向或位置。

    (12)比赛超时。

    (13)违反“六、其他评分(判罚)要点”。

    4.器材设置

    参赛选手出发台左侧放救生浮标一个。转身端台上,面对泳池方向右侧放假人(注入9L水)。假人确保密封且背向泳池。协助人将假人垂直放在水中,假人胸部白色中线应与泳池水平面持平。



二、个人决赛

(一)游泳救生专业技术讲解

    1.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在备考区抽取考核题签,准备时间5分钟,期间不得查阅相关资料。考核时,参赛选手根据抽取的题签内容进行现场讲解,裁判员根据参赛选手表现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2.竞赛时间:7分钟(准备5分钟,讲解7分钟)。

    3.评分(判罚)要点:对事件处理的步骤、顺序、使用器材的合理程度、关键技术要点的把握以及讲解与表达能力等维度进行评分。

    4.器材设置:备考区提供纸笔,考核区提供游泳池救生常用器材,器材统一摆放至讲解区,供参赛选手使用。


(二)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

    1.竞赛内容:现场完成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器的操作。裁判员示意“AED到达现场”后,参赛选手开始进行AED的操作。裁判员根据参赛选手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2.竞赛时间:7分钟。

    3.评分(判罚)要点:参照最新版《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高级部分。

    4.器材设置:假人摆放在软垫上,假人周边放置AED、一次性CPR呼吸膜、毛巾等器材。


(三)模拟救生实操

    1.竞赛内容:

    通过模拟游泳池突发事件,评估参赛选手的观察判断、应变及施救能力。参赛选手听到“比赛开始信号”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游泳池的N个突发模拟溺水事件。参赛选手可根据溺水者或呼救者情形,利用泳池周围、泳池内所有可用的器材进行施救。参赛选手举手示意比赛完成或听到“比赛结束信号”,视为比赛结束。此项目为封闭考核。

    2.竞赛时间:5分钟。

    3.评分(判罚)要点:

    从施救数量、使用器材的合理程度、救助方法的准确性、关键技术等维度进行评分。参赛选手不可佩戴游泳镜。

    4.器材设置:提供游泳池救生常用器材,器材摆放在考核区域,供参赛选手使用。



三、团体预赛

(一)4×50米障碍游泳接力

    1.竞赛内容

    每队4人。4名参赛选手分别于泳池两端,以接力方式依次游泳50米。第一棒参赛选手听到“出发信号”后从出发台起跳入水,游泳50米,沿途须潜过2个障碍物。起跳入水后及潜过每个障碍前,身体须先露出水面。潜过障碍时可借助池底使身体上升。游完全程以身体任何部位触池壁后,下一棒参赛选手才可出发。第四棒参赛选手游完全程以身体任何部位触池壁完成比赛。接力队员在本项接力比赛中只能参加一棒比赛。

    2.竞赛时间:5分钟。

    3.评分(判罚)要点

    (1)从障碍上方通过。

    (2)出发后直接潜过障碍。

    (3)潜过障碍之前或之后,没有在水面游泳。

    (4)交接棒时抢跳。

    (5)参赛选手一人进行两棒或以上赛程。

    (6)比赛超时。

    (7)违反“六、其他评分(判罚)要点”。

    4.器材设置

    比赛设置两道障碍网,第一道障碍网放置在离出发端12.5米的位置,第二道障碍网则放置在离终点端12.5米的位置,每条泳道两道障碍网之间的距离为25米。障碍网要以正确的角度固定在各泳道的水线上,呈一条直线。

(二)4×25米运送假人接力

    1.竞赛内容

    每队4人。4名参赛选手依次接力,每棒运送假人25米。当听到第一声长哨信号时,四名参赛选手应立即下水到达指定位置,当听到第二声长哨声信号后,第一棒参赛选手在水中以单手抓住假人,另一手扶池壁(抓出发握手器)准备出发,假人脸部须保持在水面上,听到“出发信号”后出发,采用双手托腋的拖带技术运送假人到池中23米至27米之间的交接棒区,完成交接。

    第二棒参赛选手在交接棒区等待,接过假人后采用双手托腋的拖带技术运送至转身端,以身体任何部位触池壁后,将假人交给第三棒参赛选手。

    第三棒参赛选手手扶池壁在转身端水中等待,接过假人后采用双手托腋的拖带技术运送至73米至77米之间的交接棒区内,将假人交给第四棒参赛选手。

    第四棒参赛选手在交接棒区等待,接过假人后采用双手托腋的拖带技术运送至终点,以身体任何部位触池壁完成比赛。

    交接棒区可以单手抓住假人完成交接。接力队员在本项接力比赛中只能参加一棒比赛。

    2.竞赛时间:5分钟。

    3.评分(判罚)要点

    (1)出发时未能以单手使假人脸部露出水面。

    (2)假人交接错误:在交接棒区以外交接;第三棒参赛选手在第二棒参赛选手未触池壁前接触假人;第三棒参赛选手没有在等待时手触池边;交接期间假人脱手;以推送的方式交接假人;非交接棒参赛选手为交接棒参赛选手提供帮助。

    (3)未采用双手托腋的拖带技术(交接棒区域不作要求)。

    (4)参赛选手在抵达终点前放开假人。

    (5)比赛超时。

    (6)违反“六、其他评分(判罚)要点”。

    4.器材设置

    假人(满水)确保密封,放置在参赛选手所在的出发端池底,确保参赛选手清楚假人所在位置,便于下水时拿起。


四、团体决赛

    比赛内容为浅水水中急救板的使用。

    1.竞赛内容:

    每队2人。参赛选手使用手臂固定法上岸技术。男志愿者扮演颈椎受伤者,参赛队2人配合。现场抽签确定1号位和2号位队员,2位队员互相交替操作。参赛选手不可佩戴游泳镜。

    2.竞赛时间:6分钟。

    3.评分(判罚)要点:

参照最新版《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高级部分。

    4.器材设置:考试区摆放已绑好绑带的急救板和头枕,供参赛队使用。


五、其他评分(判罚)要点

    (一)未按照本竞赛规程规定完成比赛。

    (二)未在自己的泳道内完成比赛,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其他参赛选手。

    (三)转身或到达终点时,未使身体某一部分触及池壁。

    (四)比赛过程中拉泳道线。

    (五)出现陪游、带游,采用速度诱导或采用任何能起速度诱导作用的办法。

    (六)团体接力赛中,任何一名队员出现判罚情况即算该队判罚。比赛中出现颠倒棒次或冒名顶替情况。

    (七)团体接力赛中,本队前一棒参赛选手尚未触及池壁,后一棒参赛选手即离台出发。

    (八)参赛选手到达终点后,未听到下令起水指令前,提前离开自己的泳道。起水时,未从泳池两侧离开,而是从池端起水。

    (九)在使用假人的比赛项目中,参赛选手未在比赛项目规定的安全区内将假人托起(假人头部未露出水面)。

    (十)在使用假人的比赛项目中,参赛选手在安全区以外运送和拖带假人的过程中,假人的头部浸没水中或假人未保持头在前的仰卧姿势。

    (十一)除4×50米障碍游泳接力和4×25米假人接力外,参赛选手借力于泳池底部的设备。

    (十二)参赛选手借力于泳池内的任何设备(如:泳道线、扶梯、排水设备等)协助拖带假人出水面。

    (十三)参赛选手为方便抓住假人或浮标表面,或协助离开泳池底部,在手上或脚上使用有黏性、发粘的或具黏着性的材质(液体、固体或喷雾)。 

    (十四)在拖带假人项目中,参赛选手在比赛中抓住假人的喉咙、口、鼻或眼;参赛选手的手、腋下、身体或四肢盖住假人的嘴、鼻子或眼睛。

    (十五)在接力项目中,以推、带的方式运送假人,即假人头部超过参赛选手的头部。


六、计分方法

    (一)各单项按照成绩进行排名,获得相应积分。

    (二)参赛选手(队)一旦出现判罚情况,对应项目比赛积分为0分,其他项目比赛成绩有效。

    (三)由于某参赛选手(队)未按要求比赛而出现干扰、阻碍其他参赛选手(队)获得优良成绩时,准许被干扰、阻碍的参赛选手(队)参加下一组比赛或单独补测成绩,如补测,以补测成绩计分。

    (四)个人预赛积分:

    个人预赛得分=“50米全能救生”积分×30%+“100米浮标救生”积分×30%+“岗位知识竞答”积分×40%,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分数相同,以50米全能救生个人积分高者列前;如50米全能救生积分相同,以100米浮标救生个人积分高者列前;如100米浮标救生积分相同,以岗位知识竞答积分高者列前;如再次相同,则预赛名次并列,涉及到晋级决赛人选确定的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安排加试。

    (五)个人决赛积分:

    个人决赛得分=“个人预赛”得分×10%+“游泳救生专业技术讲解”积分×30%+“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积分×30%+“模拟救生实操”积分×30%,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以游泳救生专业技术讲解积分高者列前;如游泳救生专业技术讲解积分相同,以模拟救生实操积分高者列前;如模拟救生实操积分数相同,以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积分高者列前;如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积分数相同,以预赛名次靠前者列前;若预赛名次也相同,由大赛组委会安排加试。

    (六)团体预赛积分:

    团体预赛得分=“4×50米障碍游泳接力”积分×50%+“4×25米运送假人接力”积分×50%,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分数相同,以4×25米运送假人接力积分高者列前;如4×25米运送假人接力积分相同,以4×50米障碍游泳接力积分高者列前;如再次相同,则预赛名次并列,涉及到晋级决赛人选确定的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安排加试。

    (七)团体决赛积分:

    团体决赛得分=“团体预赛”得分×30%+“浅水水中急救板的使用”积分×70%,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以浅水水中急救板的使用积分高者列前;如浅水水中急救板的使用积分相同,以预赛名次靠前者列前;如再次相同,由大赛组委会安排加试。



七、仲裁和裁判 

      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所作的裁决为最后的判决,选手在场上必须服从裁判员的裁决,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对裁判员的判决不服的,允许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半小时以内,由选手所在代表队向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代表队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的错误,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处分,但不得改变裁判员在规则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上海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选派。


八、赛事纪律和安全要求 

    (一)参赛选手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比赛时参赛选手须穿有领T恤,运动长裤或短裤及运动鞋,每场比赛入场前必须保证服饰的干净整洁。专业技能比赛时参赛选手应自备泳衣泳镜等装备; 

    (二)各单项比赛中犯规选手无该项比赛成绩。现场裁判对选手竞赛过程中发现作弊、不服从管理等行为,可记录,按扣分处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三)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用具、污染赛场环境等严重不符合职业规范行为,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日程的要求提前20分钟进行检录,两次点名不到者视为弃权。检录时,参赛选手须向裁判出示参赛证,否则不得参赛; 

    (五)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或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不适等,须立即终止参赛并告知赛事组委会;   

    (六)参赛选手本人在比赛期间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如出现任何相关问题,由本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九、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或大赛技术会说明为准。

      靠前者列前;如再次相同,由大赛组委会安排加试。



上体发展
主要承担体育行业的人才服务保障、交流合作、职业技能鉴定以及体育事业相关资金绩效评价等职责。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