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离职”不实?欣旺达回应员工争议

文摘   2024-12-13 10:03   云南  
【编辑|黑鹰储能 江南 来源|星球储能所】

近日,欣旺达被曝其南京工厂存在逼迫员工离职时事件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


作为储能领域和电池产业的知名企业,这一事件引发了业内的广泛关注。事件背后的原因、欣旺达的回应以及这一行为可能带来的行业影响,成为当前热议的话题。


南京工厂是欣旺达在华东地区布局的首个子公司和生产基地,成立于2019年4月,厂区占地1400亩,投资130亿建造,一期工厂已于2019年底完工,二期则于2020年底投入使用,厂内预计总用人量在14000人左右。


根据媒体报道和多位匿名员工的披露,欣旺达南京工厂于11月20日发布关于仓库业务外包部分岗位取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因南京市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经营压力,非核心业务产业结构组织调整,仓储服务业务将逐步转由外包第三方负责,公司部分仓管员岗位将取消共计43人,针对以上因客观情形发生重大改变,导致仓储业务取消,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方案1为了保障受影响员工权益,为受影响员工提供仓储业务取消后的其他合理选择,保障为员工提供工作及劳动条件,在不降低薪酬及不改变工作地点的前提下提供南京基地生产制造部操作员(普工岗位);


方案2在不降低薪酬的前提下提供欣旺达集团下其他基地仓储部仓管员(普工岗位);如枣庄基地/德阳基地/南昌基地/义乌基地仓储部;


方案3:对于因公司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没有仓储业务,公司为受影响员工提供了其他合理选择,保障为员工提供工作及劳动条件,如员工放弃选择,公司将暂时安排停工停产放假,期限为2024年11月21日-2025年4月30日。



根据爆料人员介绍,停产期间欣旺达南京工厂仅支付员工当地最低工资的80%作为生活费,去除社保部分到手工资难以维持生活。


如果不想停业在家,就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接受成为普工,当个操作工昼夜两班倒,要么就只能选择偏远地区其他生产基地。


如果上述选择都不接受,那么员工就只剩主动离职这一个选择了。


针对此事,欣旺达方面迅速做出了回应。根据财联社报道,欣旺达方面表示,工厂逼迫员工离职情况并不属实。


因业务调整,为了保障员工权益不受影响,提供了合理的岗位及工作条件,也履行了民主程序。


在处理员工离职事宜时,其始终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每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欣旺达称,针对此次事件中的个别情况,已与员工进行了深入沟通,并通过协商达成了双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案,确保了问题的妥善解决。


从欣旺达的回应和通知内容来看,公司的做法在法律层面符合相关要求,且从程序上也具备合理性,因此员工在此方面提起法律诉讼的难度较大。


然而,尽管如此,事件暴露出的管理问题却不容忽视。从员工的反馈来看,许多被迫离职的员工并未得到充分的解释或合理的转岗机会,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不畅使得员工产生了“选择辞职或被淘汰”的感觉。


这种缺乏透明度和人性化管理的做法,使得员工感到不信任和抵触情绪愈加激烈。


这件事也突显了在企业转型和岗位调整过程中,管理层与员工之间沟通的不足。


企业在进行业务调整时,如何有效与员工沟通、合理安排过渡期,是减少负面影响、确保企业顺利转型的关键。


而欣旺达在此过程中显然没有做到足够的关怀和沟通,导致了员工的反感和企业形象的受损。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事件也不仅仅是欣旺达的个别问题,而是储能产业中普遍面临的一个挑战。


近年来,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电池企业产能的扩张,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资本压力。


目前,业内多家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成本压力。但随之而来的资本压力和市场竞争也让许多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运营成本压力。


技术更新换代加速、产品生命周期缩短,也使得企业在生产成本、研发投入等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


与竞争对手相比,企业不仅要在技术上进行创新,还需要在生产能力和成本控制上实现突破。


在这一背景下,企业在追求更高效能和低成本的同时,如何平衡技术创新、生产能力的提升与员工福利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许多企业选择通过压缩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然而,在这种成本优化和产能调整的双重压力下,员工的薪资和福利往往成为企业成本控制的痛点。


如何在不损害员工基本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冗余岗位优化,是所有企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


尽管欣旺达的这一举措符合基本的法律程序,但其在员工关怀、沟通透明度等方面的短板,暴露出其人事管理上的不足。


这一现象也为其他储能及新能源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如何平衡企业内部优化与员工权益保障,在企业转型过程中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将是未来所有企业必须面临的课题。

黑鹰储能
储能商业与资本重要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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