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管理办法

文摘   2024-11-07 17:01   北京  

11月6日,吉林省发改委、住建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政数联〔2024〕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执业行为,进一步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依据招标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发展实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管理办法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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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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