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逐利心理
许诺“高额返利”“高投资高回报”
编造噱头、混淆视听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手段狡黠多端
花样不断翻新
案例分析
01.
许诺高额回报,诱惑投资。
不法分子以许诺投资者高利润、高回报为诱饵,骗取公众巨额钱款,作案方式隐蔽性、欺骗性极强,多数以公司经营作幌子,利用合法经营形式掩盖非法犯罪活动,真实项目和虚假项目交叉,投资者真假难辨、虚实难甄。
02.
利用欺诈宣传,拉拢人心。
不法分子编造不实报道,以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介为载体,广泛宣传,夸大经营规模,鼓吹发展前景,虚夸经济实力,为犯罪行为披上“华丽外衣”,将公司形象“正规化”“合法化”,大张旗鼓宣传洗脑,蒙蔽投资者盲目相信,并奔走相告,一传十、十传百,参与投资人数快速增加。
03.
冒用新型模式,蛊惑心智。
不法分子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展位、商铺位、“绿色银行”、教育储备金等多种新型经济概念或经济模式为掩盖,迷惑普通投资者,误导投资者认为其“高大上”,驱动投资者进军“原始股东”,暗地斩其利益、获其资金,殊不知,已沦为待宰羔羊。
拍 摄:城关派出所
剪 辑:张 骁
审 核:赵 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