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2万元!青田已有145户成功受理!

民生   2024-11-01 15:26   浙江  


最高补贴2万元

我县旧房装修、厨卫改造

所用物品材料购置的

第二阶段补贴申领工作

已于昨日正式启动



此次第二阶段补贴的申领流程与要求,与第一阶段保持一致,均按照《丽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操作细则》(丽建发〔2024〕43号)文件执行。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凡在2024年8月22日之后,为2022年1月1日前我县合法建成的城乡住宅房屋进行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而购置的物品和材料,均可享受补贴政策。补贴范围涵盖了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16大类。对于选择委托装修企业进行装修改造并支付相应款项的市民,将按照合同中明确的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而对于直接采购的市民,则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的20%进行补贴,但每人每套房的补贴金额上限不超过2万元



“由于装修补贴的材料要求相对较高,根据第一批的审查情况来看,部分市民在提交材料时仅提供了发票,缺少装修合同、出货单以及支付凭证等关键信息且这些材料并未得到商家的盖章签字。因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下次提交材料时务必注意这些细节,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王晟说。


9月13号,我县启动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第一阶段补贴申领工作,成功受理了145户的补贴申请。第二阶段补贴的受理期限,将持续至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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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

《丽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

购置补贴操作细则》的公告


第二批旧房装修、厨卫改造使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资金已下达,现将政策继续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丽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操作细则》(丽建发〔2024〕43号)自公告之日起在青田县范围继续执行,我局开始受理第二批相关政策补贴申请,受理期限至第二批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补贴材料提交、审核受理地址:
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409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8-6022977。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1日



请扫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下载填写补贴相关申请材料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


01

哪些房屋可以享受补贴政策?



2022年1⽉1⽇前竣⼯验收合格的住房可以享受补贴。住房包括城镇住房和农村住房。(竣工验收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附件中的住宅小区不在政策享受范围)



02

哪些物品和材料纳⼊此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是什么?



⽤于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需的饰⾯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可以享受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且每套房的补贴⾦额最⾼不超过2万元。




03

⼈⼯费纳⼊补贴范围吗?



除⽤于装修和改造的指定物品和材料购置费⽤以外,其他费⽤包括⼈⼯费不纳⼊此次补贴范围。


04

如果某⼈名下有多套住房,是否可以多次申请补贴?



消费者可以针对其拥有的⼀套住房或者多套住房申请补贴,但是每⼈领取补贴最⾼⾦额不超过2万元,且⽤于同⼀套住房的补贴不超过2万元。


05

同⼀套房同时适⽤两类以上补贴政策是否可以重复享受?



同⼀套房不可同时享受两类及以上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以从⾼享受。


06

备案通过什么途径申请?



如果是国有⼟地上住房,可在“浙⾥办"APP上通过“浙⾥物业”模块提出装修备案申请;如果是集体⼟地上住房,可通过村⺠委员会提出申请,依次经乡镇街道,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处审核后予以备案。


07

政府补贴是不是⼀定要等到装修完⼯后能申请?



考虑到装修周期⼀般较⻓,为最⼤程度便⺠惠⺠,只要消费者在装修改造所⽤物品和材料购置完成后,就可以提出领取补贴申请。


08

申请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补贴应提供居⺠⾝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案通知书》、房产证明材料、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或购买材料合同、出货单等凭证、物品材料购置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发票打印件)、⽀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后施⼯)照⽚、申请⼈申领补贴承诺书、产权⼈银⾏账号、共有产权⼈同意申补说明、装修(安装)⾏为承诺书或⽹上购物平台订单信息(2024年8⽉22⽇⾄申请⽇期间已完成该物品装修的需提供)等材料。建设局认为有必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从其规定。


09

申领补贴必须提交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吗?



本次补贴须与装修施⼯⼯程相结合开展,不⽀持单纯购置物品和材料⾏为。装修合同可以是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也可以是物品和材料施⼯安装服务合同。


10

政策实施之⽇前已经开始装修⾏为,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政策实施前已开始装修,但是购置物品和材料⾏为真实发⽣在政策期内的,可以享受补贴。政策实施前装修施⼯⼯程已完成的,或者购置物品和材料⾏为发⽣在政策实施前的,不得享受补贴。


11

补贴资⾦是直接打⼊消费者个⼈银⾏账户吗?



申领材料经建设局审核通过后,补贴资⾦会按程序拨付到申请⼈提供的个⼈银⾏账户,最晚于2024年12⽉31⽇前到账。


12

申领补贴需要额外⽀付费⽤吗?



不需要。补贴申领过程不收取任何费⽤。如果遇到收费要求,可能涉及到诈骗⾏为,应⽴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上当受骗。


13

⾮房屋产权⼈是否可以代为办理补贴领⼿续?



补贴申领⼈必须为房屋产权⼈本⼈。如产权⼈确有困难⽆法办理申领⼿续的,可书⾯委托近亲属代为办理,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代为办理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房屋产权⼈及本⼈⾝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4

如果房屋处于租赁状态,租户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租户不得以⾃⼰名义申领补贴。如征得房屋产权⼈同意,租户可以以房屋产权⼈名义申领补贴。


15

只要在政策窗⼝期内申请都能领到补贴吗?



补贴申领采⽤”先到先得、先审先得“的原则,符合申领条件的消费者按受理凭证编码先后顺序领取补贴。如在12⽉31⽇前补贴资⾦额度使⽤完了,建设局会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16

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有骗补、套补⾏为怎么处理?



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个⼈或者企业有骗补、套补⾏为的,⼀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17

申领装修补贴材料是否容缺受理?



申领装修补贴材料不接受容缺受理。申请人在提交补贴材料后,审核人员将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现场发放受理凭证,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实地进行核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18

国有土地上住房、集体土地上住房装修备案、装修补贴申报受理时间、地址和咨询方式?



国有土地上住房装修备案

受理时间: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受理。

咨询电话:0578-6022965


集体土地上住房装修备案

受理时间: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受理。

受理地址: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处11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8-6036366


装修补贴材料提交审核

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我局开始受理第二批相关政策补贴申请,受理期限至第二批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工作日受理。

地址: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19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8-6022977


附件:不在本次政策享受范围住宅小区名单

(扫码获取附件)


第二阶段补贴的受理期限

将持续至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

有需要的市民

可要抓紧时间啦~


— END —

来源 | 青田传媒集团

记者 | 叶佳霁

见习记者 | 季在巷

编辑 | 陈芩芩

责编 | 林璐

审核 | 刘献勇

本文由青田传媒微信公众号(ID:qttv0578)独家采访编辑报道 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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