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及春节假期致
水北镇村民的一封信
水北镇村民朋友们:
过去的一年,通过警民的共同努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道路通行更加顺畅、交通事故相对减少,但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的事故依然多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新的一年,新余交警将继续努力,守护大家的出行安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交警渝水大队下村中队全体民(辅)警祝大家蛇年大吉、万事如意、出行平安!并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1、春节期间农村赶集、民俗活动多,驾驶员通过人群聚集路段时,注意减速慢行,多观察周边状况;倒车时密切注意后方情况。
2、注意控制车速,特别是行经急弯、陡坡路段,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农村地区低温天气易结冰,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强行超车、会车、占道、越线行车。
3、农村平交路口、支路口、叉路口多,是交通事故多发点;特别是在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驾驶员要主动减速慢行,多注意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情况;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员驾驶员车要警惕货车盲区及内轮差的危险。
4、严禁使用三轮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不要驾(乘)“老年代步车”等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从事交通活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行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靠右侧行驶、不超员载人、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
5、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在车尾放置明显警示标志;遇雨、雪、雾等天气状况应当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夜间行车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规范使用灯光,车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6、行人横过马路时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不在公路上逗留、聊天;不在公路上燃放烟花。
7、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超载、驾车使用手机等违法行为;驾、乘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
8、遇“红”、“白”事,请不要在道路上长时间逗留,更不可占用机动车道举行相关仪式、活动。
9、行车过程中发生无人伤且责任明确的轻微事故,请第一时间拍照取证后将车移至不妨碍通行的位置;遇人伤、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无法移动车辆的事故,请第一时间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
10、省道221车流大,道路两侧途径村庄多;水坊线路口多、沿途村庄多、道路较窄,行经以上路段注意控制车速,谨慎慢行,
支路驶入主路车辆注意停车观察。
村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大家紧绷交通安全弦,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愿大家欢欢喜喜出门,平平安安回家,情满春运,新余交警全程守护。
新余交警渝水大队下村中队
二0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编辑:刘小敏 审核:姜钰培 符琦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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