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李信华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息渤的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彭丽媛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刘晨霞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瑞尊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艳阳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孙晓燕的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天杲的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石孟涛的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连峰的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国仲的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严继超的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志国的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振忠的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