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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作业的潜在风险
焊接的热传导引起火灾事故
由于电焊是通过电弧将金属熔化后进行焊接,而在焊接过程中温度高达6000℃以上,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触的可燃物着火。
高空掉落和焊渣飞溅
在焊接作业中,炽热的火星到处飞溅。这些小火星温度较高,当飞溅到可燃物上,可能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引起爆炸。
引起火灾不易被发现
一般焊割作业点与起火部位不在一个立体层面,火灾发生初期不易被发现。
短路引发可燃物起火
电焊机的电源线在操作过程中经常拖拽、磨损,容易造成线路损坏,易发生短路引发周围可燃物起火。
消防安全实验:电焊熔珠温度高达1372℃
为测量电焊作业产生的熔珠温度,试验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后,将温度测量仪的感温探头放在电焊作业点熔珠喷溅处,大量倾泻而下的电焊熔珠温度从16℃呈几何倍数攀升,很快就突破了1000℃,最高温度达到1372℃,远高于纸箱、聚氨酯泡沫板及多种物品的燃点。
实验证明:电焊作业产生的熔珠温度极高,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
提醒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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