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这8家单位拟认定为2024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废细胞”→

民生   2024-12-19 23:58   福建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岚综管办〔2024〕21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无废细胞”创建工作通知》要求,我局联合区旅文局、经发局、农业农村局开展了“无废细胞”评估认定工作。经对照我区“无废细胞”建设评估指标,拟认定以下8个单位为2024年度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废细胞”(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反映。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土壤处,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91-23163211。

特此公示。
(点击原图,放大查看)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3日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整理:微岚岛(vpingtan666)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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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岚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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