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在问政平台留言反映,垃圾处理费什么改了,为何变多了,是有什么新文件新标准?
12月2日,南充嘉能天然气公司回复网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嘉陵区税务局、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发布的2023年第1号《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在收取燃气费时一并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我公司为执行部门。
如有疑问请拨打南充税务税费统一咨询电话:0817-2112366,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17-363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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