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交警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政务   2024-09-26 16:28   吉林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秋收季节,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一些车辆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每年都会发生很多因驾驶不当导致的伤亡交通事故。为保障农民朋友们出行平安,辽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加强对县乡道路、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此向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骑乘两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严禁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使用和乘坐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严禁无反光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驶。严禁超员、超宽、超载、超速。

    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粘贴反光标识。行人过马路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不要让儿童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雨天、雾天空气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人视线,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车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广大农民朋友们,秋收季节喜悦多,交通安全要记牢。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秋天收获喜悦的同时,要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您的安全是我们交警的心愿,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祝您出行平安!

辽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辽源交警
交通安全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