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返还的公告(二)

政务   2025-01-06 18:12   天津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8月至12月,我局立案侦查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多个嫌疑账户,经侦查并审核甄别,已对归属被害人的资金依法冻结。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及时返还被害人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下列账户的资金返还至相关受害人账户。


1、户名:关络文

卡号:6217***********5925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
金额:200.45元

2、户名:陈世月

卡号:6214***********5384

开户行:兰州银行
金额:4802.75元

3、户名:凌美莲

卡号:6227***********255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金额:9995.59元

4、户名:冯辉

卡号:6216***********1364

开户行:中国银行
金额:20471.62元

5、户名:龚勤

卡号:6222***********45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金额:677.47元

6、户名:周艳海

卡号:6217***********349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金额:10000元


相关受害人或者涉案银行卡利害关系人如果对上述处理有异议,从本公告发布即日起30日内与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联系。30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返还冻结资金。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

                        2025年1月6日      


(联系人:孙警官、王警官;联系电话:
18522989377、187223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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