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申请须知
申请条件:
1、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
3、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闽侯县农村奖扶提前政策:农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
申请材料:
1、《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或《福建省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及申报对象个人承诺书;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现存子女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邮政储蓄银行卡或账户复印件(本人);
7、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申请条件:
1、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现存一个子女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年满60周岁;
2、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或待岗,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等;
3、国有企业辞职、退职、开除人员;
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遵守计生政策的辞职、退职、开除人员可参照执行。
申请材料:
1、《福建省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现存子女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邮政储蓄银行卡或账户复印件(本人);
7、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下岗证》;
(2)《再就业优惠证》;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就业创业证》;
(5)领取失业金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金等费用的相关证明;
(6)县及县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证明》。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健康闽侯
编辑:林丹(小) 张翔
校对:李雯珺 林丹(小)
审核:王立强
监制:谢永杰 倪心昕
点击下方名片
即可进入“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