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将对区教体局和区清怡小学、区新怡小学、区第二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及其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开展常规巡察。现场巡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开展巡察监督。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急难愁盼问题情况。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关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二、反映渠道
1.电子信箱:bcqwxcz04@163.com
2.举报电话:18863080938
3.问题反映二维码:
4.共设5个意见箱,设在:区教体局办公楼所在地和区清怡小学、区新怡小学、区第二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驻地。
巡察组信访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2月24日,工作日8:30—18:0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教体局和区清怡小学、区新怡小学、区第二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滨城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9月13日
编辑:艾正凯
审核:董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