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性质
此次辅警招聘人数为22人(限男性),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经公开招聘录取后,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日常办公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工勤人员和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迪庆州户籍或者外地户籍但实际居住地在香格里拉市的(以香格里拉市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为依据);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学历),退役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矫正视力在4.6以上,身高不低于165CM。
8.道德品行良好,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集体观念,能够做到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9.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10.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8.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0.不接受全日制在校学生(未拿到毕业证)报名。
(三)优先聘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等。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市场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待遇标准:每人每月55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领每月3300元,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辅警服装。招聘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每月从应发工资中扣除300元做保证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并全额退还保证金,之后按月发放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原因辞职的,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一次性赔偿为其购买的被装费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9时至11月8日17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安定路中段市人社局一楼大厅;
4.应聘者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伍证 (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3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前往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将对报名考生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真伪进行审查;
5.应聘者资格审查时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二)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迪庆州民族体育中心足球场(五凤山);
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3.男子30岁及以下: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3"1合格,1000米跑≤4′35"合格;
4.男子31岁及以上: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3"4合格,1000米跑≤4′45"合格;
以上必须三个项目全部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因自身原因进行测评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确定,不再进行复测。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五楼大会议室;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公安业务、计算机、公文写作等知识;
4.考试形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党员活动室;
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发生迟到、未到及不遵守考场纪律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由市公安局进行吸毒检测,检测结论为阳性且有吸毒史的,体检不合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考察和政审环节,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和政审不合格。
(七)递补
此次辅警招录结束后,将在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预备10名作为本年度辅警补录生源。根据辅警流失情况和考生意愿,按照减少多少、补充多少的原则进行招聘,直接开展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且对公示无异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香格里拉警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对象准考证号、姓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时要在《报名表》上的右上角注明“愿意服从”字样,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的学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四)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五)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须保持通信畅通,市局会通过微信平台、短信、电话等方式将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信息通知到应聘者本人,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不再单独通知到本人。
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2847 ,13988708716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