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4年12月30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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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都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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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都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昌都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昌都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昌都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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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都市2024年预算执行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昌都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昌都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昌都市2025年预算草案,同意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同意《昌都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昌都市2025年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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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应海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二届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努力把昌都建设成为副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按照市委“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的工作目标,“奋勇争当‘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先锋队、排头兵”的工作号召,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增强政治统领力、法治引领力、监督执行力、民心凝聚力、职责落实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发挥人大作用、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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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彦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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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建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