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传承优良学风,营造勤奋努力、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摄影学院关于优化实施大学生行为积分认定考核细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十二月第二周摄影学院学生行为积分已审核完毕,现将学院行为积分情况予以公示,点击下方链接即可查看。公示如下,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12月20日-12月22日)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或学院学工办(教6-211)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编 辑:薛雨欣
审 核:薛雨欣
责 编:高子煖
主 编:赵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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