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当场死亡!菏泽一路口发生事故!

民生   2024-10-17 20:53   山东  



2024年6月6日13时10分许,张某某驾驶明鑫牌电动三轮车沿10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618km+885m处左转弯时,与沿106国道由南向北行驶的菅某某驾驶的豫EK***8箱式货车发生碰撞,致使张某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
当事人张某某因观察不够,采取措施不当,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同等原因。当事人菅某某因观察不够,采取措施不当,未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同等原因。来源:东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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