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3
2024-11-12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
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公平公正考试环境和所有学生的平等权益,建设优良教风学风考风。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安排
跨学院或跨校区使用同一试卷的公共课笔试闭卷考试原则上由教务部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安排;考查、选修性质类课程及开卷考试的相关课程随堂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课程类别 | 周次 | 考试时间 | 备注 |
考查、选修性质类课程及开卷考试的课程 | 第18周 | 2024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月3日 | 随堂考 |
由教务部统一安排考试的公共课程 | 第19周 | 2025年1月6-8日上午、下午 | 期间不允许安排其他考试 |
由二级学院(部)组织安排的专业课程 | 第19-20周 | 2025年1月9-10日 2025年1月13-17日 |
二、考试命题与审核
(一)考试命题
1.各科目由开课单位指定教师命题,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命题应注意覆盖面和侧重点,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进行,要求难易搭配、题量适中、试题规范。
2.各必修课程试题必须同时准备两套难度与分量相当的A、B卷(每套题目重复率不能超过30%),每套试题必须配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
3.试卷格式统一。试卷须参照附件1、2、3的试卷模板进行编制。标题一律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XX学年第X学期/X年制XX级XX专业/XX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答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并在试卷首页上标明总页数、总题数、完成时间和简明的作答要求。课程名称应填写规范,与人才培养方案、课表吻合,适用专业、年级应详细填写;必须填写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试卷审核
各教学单位须对试卷命题质量和格式规范进行审核,确保试题内容无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等方面错误,符合课程考核要求。教学秘书收齐本单位经命题教师自查、教研室主任审核、二级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名的纸质试卷连同试卷word版、pdf版(其中,由教务部组织考试的试卷打包放在命名为“教务部组织考试试卷”文件夹里;需教务部协助印刷的随堂考、专业考试卷打包放在命名为“随堂考、专业考试卷”文件夹里。)与《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试题上交明细表》(附件4)一起,于2024年12月3日(第14周)前交至教务部。
三、试卷印制与保管
(一)期末考试所有试卷原则上统一由教务部负责协调指定印刷厂安排印刷及配送(协助印刷的试卷一般在第17、18周内完成配送。)试卷配送到位后,相关开课单位须组织人员进行试卷清点核查。
(二)参与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试题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违者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四、监考、巡考安排
(一)跨学院或跨校区使用同一试卷的公共课监考任务由教务部统一安排,专业课监考任务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安排。监考通知须在考前一周发出,并由监考人员所属单位通知到位。
(二)考生在60人以内的考场,一般安排2人监考;考生在60人以上的考场,必须安排3人以上监考。
(三)为监管考试过程,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由教务部组织成立学校期末考试巡考组,巡考范围包括跨学院或跨校区使用同一试卷的公共课考试;各二级学院(部)应负责组织成立期末考试巡考组,对专业课程考试进行巡考。
(四)各二级学院(部)应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22年修订)》(粤外艺职院学〔2022〕260号),重申考试规则与考试纪律;二级学院(部)必须在考试前开展考务培训,监考人员必须参加二级学院(部)组织的考务培训。
(五)各教学单位于第16周前将期末考试安排报送至教务部进行备案。
五、成绩管理
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任课教师须在当学期教务系统关闭前完成考试成绩录入,课程的纸质学生成绩单按归档要求装订好提交开课单位;任课老师须在纸质学生重修申请表上填写成绩后提交开课单位,开课单位收集汇总后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重修成绩汇总表》(附件5)并报教务部统一录入。
六、重修与缓考
(一)重修考核
本学期重修课程考核与下一年级的相同课程在期末考试中同时进行。其中,随堂考核的课程请务必落实重修学生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的通知工作。
(二)缓考申请
因病或特殊情况申请缓考的学生须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附件6)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在考试前一周内提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批。学生学院将审批后的缓考申请进行汇总并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缓考(免考、创新学分、出国交流学分互认)申请汇总表》(附件7)在考试前2天报教务部进行处理。
七、期末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在第11周开展,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负责单位及工作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备注 |
第11周 | 下发《2024年秋季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 教务部 | |
2024年12月3日(第14周) | 报送《期末考试试题上交明细表》及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电子版试卷 | 各教学单位 | 审核签字:经命题教师自查、教研室主任审核、二级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名 |
第16周前 | 报送期末考试安排 | 各教学单位 | |
第17-18周内 | 配送各教学单位报送的需协助印刷的试卷 | 印刷厂、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 试卷配送到位后,相关开课单位须组织人员进行试卷清单核查 |
第17周前 | 下发期末考试安排表和重修生考试安排表。 | 教务部 | |
第18周前 | 下发教师监考通知(由教务部组织考试的课程) | 教务部 | 如个别教师因特殊情况无法安排监考,各单位可自行协调 |
第18周前 | 组织随堂考试(含重修生) | 各教学单位 | 选修性质课程、考查类课程及开卷考试课程 |
第18周前 | 各教学单位对已完成印刷的跨学院或跨校区使用同一试卷的公共课试卷进行核查清点。 |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 试卷配送到位后,相关教学单位须组织人员进行试卷清单核查。如无人核查出现试卷问题后,按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
第19周 | 组织跨学院或跨校区使用同一试卷的公共课笔试闭卷考试(含重修生) | 教务部 | |
第20周 | 组织专业课考试(含重修生) | 各二级学院(部) | 教务部抽查、巡考 |
2025年1月24日前 | 成绩录入系统,同时将纸质版成绩按要求提交给各教学单位 | 各教学单位 | 重修成绩报教务部录入 |
2025年1月25日 | 关闭成绩录入系统 | 教务部 |
八、特别说明
(一)本通知中有关期末考试的组织安排与要求,仅限于高职专业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
(二)中职专业的期末考试,由中职教育部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自行组织与实施。
(三)协同育人本科各专业的期末考试,由相关二级学院(部)根据对应合作本科院校的教学工作安排和要求自行组织与实施。
(四)学前教育专业试点学院的期末考试,在试点学院项目办的统筹协调下,由各教学点自行组织与实施。
(五)高职扩招各专业的期末考试,由相关二级学院(部)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自行组织与实施。(考试组织可参考专业课考试时间妥善安排,试卷的命题、审核及报送归档要求与在校高职专业一致。)
(六)根据学校工作要求,专业课考试不得早于第18周周五(2025年1月4日)前全部结束。
九、联系方式
教务部:张欣倪(邮箱:zhangxn@gtcfla.edu.cn;电话:38457791)
附件:1.试卷模板
2.答卷模板
3.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4.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试题上交明细表
5.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重修成绩汇总表
6.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
7.2024年秋季学期缓考(免考、创新学分、出国交流学分互认)申请汇总表
来源: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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