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中,我省共有三个城市入选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名单,鞍山位列其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进一步明确了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具体目标。
我市在收到方案的通知要求后,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采购预算执行和全过程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保障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据介绍,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抢抓政策窗口机遇期,从我市作为镁质建筑材料原料重要生产基地,提供全国90%以上镁建材用轻烧氧化镁原料这一特色为切入点,联合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积极组织申报材料,召开论证会议,进行方案评估,撰写申请城市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实施城市申报工作。在省财政厅大力支持下,鞍山市成功入选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名单,为全省3个入选城市之一。
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的成功申报,标志着我市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良好,已拥有较好的绿色建材发展政策环境、产业能力和市场规模,将带动建材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整体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建筑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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