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任性”上路,无证驾驶,看看都有谁?

政务   2024-10-18 21:09   新疆  




无证驾驶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往往总有些人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也无论交警蜀黍如何再三强调:

无证驾驶会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

依旧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为起到警示作用

二师公安交管部门现曝光一批

近期查处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希望所有驾驶人以此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案例一

2024年10月9日22时50分许,阿某驾驶临时号牌新MD***0号小型汽车,行驶至铁门关市香梨大街与滨河西路交叉路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阿某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

2024年9月27日12时19分许,刘某驾驶辽A3***5号牌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三十八团文化路1公里200米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刘某涉嫌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载货汽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

2024年9月27日17时18分许,李某某驾驶新M1***J号牌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三十团迎宾路1公里500米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李某某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载货汽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四

2024年9月24日9时35分许,努某驾驶新QN***7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库铁大道18公里500米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努某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五

2024年9月13日20时52分许,陈某某驾驶新MD***3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库铁大道延伸段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陈某某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是一种

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只要触碰了这条红线

二师公安交管部门

都将坚决查处、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想要合法上路

首先要取得驾驶证

申请不同车型的驾驶证

在年龄方面

也有不同的限制条件


申请准假车型的年龄限制

注:年龄在70周岁以上能够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危险重重

守法出行,平安相伴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切勿心存侥幸 

 切莫以身试法 

编辑:朱成龙

责编:曾梓奇

初审:李奕霖

终审:刘耀锋

来源:铁门关交警

投稿邮箱:3024671869@qq.com

二师铁门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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