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22时40分左右,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岗勤中队在开鲁县团结路开展酒醉驾专项统一行动时,在对一辆号牌为蒙GNT8XX的红色长安牌小型轿车例行检查。
当驾驶人殷某某摇下车窗后,便传出一股酒精的味道。执勤民警便问其是否喝酒,喝多少时,驾驶人殷某某却不言不语,径直走下车反问交警:“这么晚了,还查酒驾呢,也不知道你们查酒驾啊······”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殷某某的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询问得知:殷某某当日喝完酒后已经晚上22时30分,殷某某自认为已经这么晚了,不可能碰见交警查酒驾。所以抱着侥幸心理选择酒后驾车赶往家中,哪知刚出饭店就与执勤民警“偶遇”。后经医疗机构抽血检验:殷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交警提示
无论何时何地,都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酒精会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反应能力和视觉感知,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来源:通辽交警微发布
编辑:周玉欣、飒然
审核:夏飞、晓明、白杨、王佳、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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