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总台央视记者刚刚获悉,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时间线】
人贩子余华英的犯罪之路
1984年,时年27岁的王加文在云南大理结识了时年21岁的余华英。
1990年,王加文因犯盗窃罪被原大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1991年左右,余华英在大足打工时结识木匠龚显良,并与其生下一名男婴。据央视报道,余华英将自己的孩子以5000元卖了。在后来的庭审中,余华英称“第一次就是我自己生的那个娃娃”。不过检方未对这项事实进行指控。受害人律师称,这是由于当年的情况已很难查清,这名孩子未被找到确认。
1992年5月,王加文从监狱脱逃。
1993年1月,余华英、龚显良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将6岁的小A拐走。
1993年2月,余华英、龚显良在贵州安顺将小B和小C兄弟俩拐到贵阳。因小B年龄较大不好卖,两人将小B留在贵阳一家游戏室里打游戏,将小C拐至河北邯郸。
1993年8月,余华英、龚显良在遵义将小D和小E兄弟俩拐走。
1994年,余华英、龚显良在贵州省都匀市白子桥附近将小F拐走。
1994年10月,余华英、龚显良在安顺市将小G和小H兄弟俩拐走
1995年7月,余华英、龚显良在都匀市小围寨附近将小I和小J兄弟俩拐走。
1995年冬,余华英、龚显良来到贵阳,将5岁的杨妞花拐走。
1996年7月,余华英、龚显良回到都匀,在西园村小河边将小K和小L姐弟俩拐走。
1996年10月,余华英、龚显良在贵阳市东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将小M拐走;
1996年,余华英、龚显良回到大足,将小N拐走。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邯郸警方刑事拘留,两个月后被释放。
2002年2月,余华英、王加文在云南大理将时年5岁的李聪拐卖至河北邯郸。
2003年12月,余华英、王加文在云南丽江将时年6岁的小O拐卖至邯郸。
2004年,余华英、王加文分别在云南楚雄南华县、大姚县将小P、小Q拐卖。
2004年,余华英、王加文被抓,两人分别化名“张芸”和“王伟”,且仅交代在楚雄的两起犯罪事实。同年9月27日,大姚县法院判处“张芸”和“王伟”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8年8月,龚显良因病死亡。
2009年5月,余华英(“张芸”)刑满释放;同年11月,王加文(“王伟”)刑满释放。
2021年,王加文(化名“张伟”)因盗窃罪被重庆市大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22年,王加文(化名“张伟”)因盗窃罪被重庆市大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21年5月,被拐26年的杨妞花寻亲成功。
2022年,杨妞花先后向河北邯郸警方、贵州贵阳警方报案。同年6月6日,贵阳警方对杨妞花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24天后,余华英在重庆大足落网。
2023年9月12日,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同月,云南警方在重庆大足将王加文抓获。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院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2024年9月19日,王加文涉嫌脱逃罪、拐卖儿童罪一案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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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介绍,发回重审是因为出现了新的事实,比如余华英到底是拐卖了17名儿童,还是11名儿童,在事实上是有争议的,需要通过严格的审判程序重新去查明。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程雷表示,不排除最终定罪量刑的刑期发生变化。但是从总体来看,该案已经用到了最高刑,附加刑也是没收个人财产,已是顶格适用。
来源:央视新闻、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