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本次对近期终生禁驾名单、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和典型事故案例等进行重点曝光。
12月11日11时58分许,当事人肖某飞驾驶赣AW***2小型轿车行驶至在吉水县金滩镇黄金大道与天松南路交叉路口时,因抢黄灯与李某盟驾驶赣D6***5小型轿车发生相撞,造成李某盟受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肖某飞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盟不负此事故的责任。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吉安公安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内容来源:综合吉安交警
▍综合编辑:吉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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