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春运正式启动。数十亿人次行走春运路,必是一场热闹非凡的“大迁徙”!岁岁年年,我们心怀期盼,在珍贵的团圆时刻,与家人围坐,共话过去一年的点点滴滴,展望新年的美好愿景。
为了让每一位
归心似箭的旅人都能享受
一个平安、温馨且愉快的春运之旅,
我们邀请大家准备一同学习“法律宝典”,
让我们一同启程,
让每一次出发都充满希望,
每一次到达都满载幸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为了保护春运旅客的出行安全,请大家务必牢记:
小心购票陷阱,避免通过不明来源的抢票链接或第三方平台购票,坚持使用官方认证的铁路12306平台;
警惕退改签骗局,对自称官方客服的电话或短信保持高度警惕,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提供个人信息;
远离“黄牛票”骗局,拒绝非法倒卖车票行为,坚持正规渠道购票;
警惕公共场所的Wi-Fi泄密风险,不连接不明来源的免费WiFi。
我们再次提醒,
春运期间诈骗活动多发,
请大家紧握防骗反诈宝典,
提高警惕,
保护好自己的出行安全和个人隐私,
祝大家旅途愉快,平安到家!
傣乡
湾甸
来源:云南普法
编辑:饶万玲
审核:徐文凯、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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