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兴化发布视频号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朱 楠
审核:陈广新
签发:花 艳
点和
发布君陪伴你每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