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一定要注意欠费、扣费、补缴、停保、续保等医保政策及相关办理时间及流程,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对于欠费、扣费、补缴等医保方面的内容,是大家平时关注最多的。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欠费3个月的:欠费满3个月,自动停保,再次办理续保时,需将欠费补齐,中断期间不予补缴,并重新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2.扣费时间:若选择税务签约按月代扣缴费,正常情况下,税务部门委托工商银行在每月月初代扣当月保费,参保人需在每月月底前存足次月保费,以免错过扣费时间。3.欠费补缴:若错过当月扣费时间,应于当月25号前,通过手机自助缴费,确保月底前保费足额到账。若签约后未自动代扣,可联系辖区税务部门或工商银行网点查看原因。欠费1个月或2个月的,欠缴保费可随着下月保费一同代扣,但欠费状态会影响办理就医结算及医保关系转移、退休等变动业务,建议有欠费当月及时补缴。其中,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暂停医保关系的,需及时主动到就近社区居委会或登录公共服务个人网厅(互联网搜索“黑龙江省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停保,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产生的欠费需进行补缴。对于续保办理的,即因欠费3个月被自动停保,重新办理续保时,需自助将历史3个月欠费补齐,从续保次月开始正常缴费。在单位正常参保缴费超过3个月,从单位离职转入灵活就业医保的参保人,在3个月内办理转入的,中断期间可以补缴,发生费用正常报销;超过3个月办理的,从续保次月开始缴费,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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