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许某刚查获。随着此人的落网,发生在国道108线洪洞县堤村乡北石明村龙鑫饭店路段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圆满告破,彰显了警方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决心,维护了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接警后,交警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迅速报告中队长及大队领导并火速前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经初步勘查,除死者及散落物,再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事故发生时间也无法确定。
面对僵局,中队立即分兵两路,一组查阅监控,一组排查走访。通过对现场痕迹和散落物对比,初步分析锁定肇事车辆为一红色大货车。
嫌疑人许某刚供述,2024年10月30日18时40分许其驾驶晋M5***9晋MC**0挂号车由北往南行驶至国道 108线洪洞县堤村乡北石明村路段,将由东往西步行的谢某庆撞倒,并下车将其拖拽至路边花池内后驾车逃逸事故现场,致谢某庆死亡。
来源:微山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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