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信用盐城”官网发布了
盐城一企业
被罚款22.4万元
盐城市日达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2.4万元。
免责声明:
本微信号致力于宣传传统文化,无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在使用信息时侵犯了您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上冈同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