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件

文摘   2024-11-11 22:40   广东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大亚湾分局”)加大对大亚湾开发区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执法检查,查处了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有效打击机动车检验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对机动车检验行业起到震慑作用。




一、案情简介





















2024年,大亚湾分局执法人员到某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在调取当事人机动车检测监控视频时,发现2024年某日该机动车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时,该车辆在检测过程中出现持续可视黑烟。


某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线现场


根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的结果判定要求,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应判定为检验不合格。当事人在该车辆检测过程中出现持续可视黑烟的情况下,出具了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报告,同时对车辆车主收取450元人民币的检测服务费。据查,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在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时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检测车辆存在冒黑烟现象的监控记录



二、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并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裁量标准进行裁量,决定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伍拾元整(¥450元),并处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元)的罚款。



三、案件启示





















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结合视频监控等手段发现弄虚作假痕迹,结合现场调查取证,全面锁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打一起,持续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行业,切实做好移动源污染减排工作,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

整理/惠州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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