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真卿在此表中对自己因固守平原而被擢升,表示谦让,以为此乃人臣本分。而对弃郡却抱着戴罪的心理,要求朝廷“重贬臣一官,以示天宪,使天下知有必行之法,则有必赏之令”。
全文共 615字。因现存刻石多种,分居各地,未能得到书法史学界重视,原因之一就是版本大同小异,以拓传拓,以讹传讹,颇失颜书风貌,未能显现颜书风韵。不论笔法与刻工与《争座位稿》大相径庭。
而本次展出的《让宪部尚书表》残卷在很多方面出色地表现了颜真卿书法艺术特点,加之精湛的刻石艺术,高度忠实地再现了颜真卿墨迹本涵盖的信息。
应列为颜真卿行书不可多得的代表作品。虽为残卷,不失为一件难得的对颜真卿书法艺术研究文献的重要补充。
此卷收藏后即作精裱。已裁成三部分,分别裱成镜片。裱件除一件长66.5厘米外,其它两件均为60厘米,三件高为32-35.5厘米不等。
颜真卿《三表帖》作于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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