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代理委托书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被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书式供参考,委托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代理权限等进行增删。未做增删的,以现有权限为准。
2.本代理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明文件。
3.被委托人资格应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关于代理人的相关规定。
4.被委托人联系电话将作为普通程序听取当事人意见的联系电话,请留意接听。
5.被委托人联系地址将作为接收行政复议相关文书的邮寄地址,请留意接收。
6.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者解除代理关系的,委托人应当书面告知国家知识产权局。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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