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高新区临聘教师资源库入库公告

政务   2024-10-13 17:45   广东  



为进一步优化火炬高新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临聘教师的管理与调度,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临聘教师,并纳入资源库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时间

一年2次,分别为每年6月15日—6月30日,12月15日—12月30日,集中开展资格审查登记。




二、入库对象与条件

(一)入库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火炬高新区教育系统岗位需求的临聘教师。


(二)入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学历等符合当年区具体招聘要求。

6.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三、入库流程

临聘教师入库分为网上预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确定入库名单及公示等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预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方法:

(1)网上预报名:公告发布有效期内,申请人为社会人员,须提交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有关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学习成绩单(佐证时需提供)及有关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初中/小学)学科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发至邮箱zshjedu@163.com,联系人:冼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760-88582262,0760-89893886。

(2)网上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资料初审,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申请人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3)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初审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带齐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山火炬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康乐大道31号)236室完成报名材料现场审核。未参加现场审核的人员报名无效。

①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②申请入库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③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库资格。

④资格审查贯穿入库全过程。在入库各环节发现申请入库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库资格。

⑤入库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确定入库名单

火炬高新区临聘教师资源库管理领导小组委派评委小组,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从学历、成绩、干部任职情况、教科研和其他素质及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以最终的综合评分确定拟入库名单。


(三)公示

1.拟入库人选名单在火炬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hjq/)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库的,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入库手续。




四、库内管理

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学需求和教师表现,及时调整库内教师名单。对违反职业道德、教学质量差、家长学生评价低、不服从管理等情况的教师,将其从库中移除。




五、教师使用

(一)需求申报

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提前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临聘教师需求,明确学科、人数、岗位要求等。


(二)教师选派

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从临聘教师资源库中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安排至学校任教。


(三)签订合同

学校与临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工作安排

学校对临聘教师进行工作安排,明确教学任务、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临聘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教学任务。




六、相关待遇

(一)入库人员选派至区内学校任职者,为中山火炬高新区(中山港街道、民众街道)临聘教师,享受相应街道临聘教师待遇。


(二)库内教师可自愿参加本区相关培训,结合学校反馈、学生评价等因素,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估和反馈,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促进其专业成长和能力提升。


(三)在我区各公办学校工作22个月(含22个月)以上,表现优秀且符合当年合同制教师招聘条件的,经统一考核后可择优录取为区合同制教师。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入库人员,取消入库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公示结果影响入库的;

4.放弃入库资格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入库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入库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入库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入库过程中入库申请人员因自身应聘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需自理。


本公告由火炬高新区宣传办(教体文旅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760-88582262

监督投诉电话:0760-8989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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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火炬高新区临聘教师入库申请表


中山火炬高新区宣传办(教体文旅局)

2024年10月12日




编辑、美编:付凌敏

一审:李宇峰

二审:罗倩婷

三审:黄露闲

总编辑:陈小勇

来源:中山火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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