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2025年春节期间年货临时销售点的通告

政务   2025-01-21 11:23   河南  


关于设置2025年春节期间

年货临时销售点的通告

2025年春节将至,为繁荣年货市场,规范市容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的原则,计划开放8个区域作为春节期间春联、花卉、水果等年货的临时销售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设置时间及地点


国庆路年货临时销售点  

地址:国庆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往东路北人行道台阶上

设置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4日(共24天)


吾悦广场年货临时销售点

地址:红旗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南角吾悦广场停车场

设置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4日(共24天)


龙苑路年货临时销售点  

地址:龙苑路普客隆外围人行道台阶上

设置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4日(共24天)


未来路年货临时销售点  

地址:未来路(健康路—建新路)两侧人行道台阶上

设置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共22天)


铁丘路年货临时销售点  

地址:无名路(御井路—昆吾路)两侧

设置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4日(共24天)


城南年货临时销售点

地址:解放路南段综合市场内

设置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4日(共24天)


城北年货临时销售点

地址:解放路与站南路交叉口龙苑广场西侧路南人行道台阶上

设置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4日(共24天)


濮上路年货临时销售点

地址:濮上路涵洞以南龙苑路口以北两侧人行道台阶上

设置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14日(共24天)

 

二、经营种类


传统春节用品、对联、水果、蔬菜、糖果干货、服装及熟食等,现场宰杀禁止进入年货临时销售点售卖,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所有摊位均免费。


三、经营要求


(一)摊位先到先得合理摆卖,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对抢占地盘、欺行霸市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二)各摊点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对不服从管理的经营者,将设置为黑名单,禁止在上述区域经营。


(三)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


(五)各摊点不得搭建帐篷等经营设施,经营结束后不得在经营场地堆放经营物品。


(六)各摊点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对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


(七)根据安全工作要求,临时销售点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


(八)如遇重大活动需要和突发事件,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随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便民年货市场。


四、监督投诉电话:0393-5355699



                                    2025年1月21日

濮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来源: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编辑:陈雨童
责编:付瑞平
终审:吕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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