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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是一个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体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要求,要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打造质量强国建设标杆。
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抓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落地落实工作,今年年初部署质量强企、质量强链、质量强县3项重点工作,从点、线、面3个层次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其中质量强县(区、镇)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将着力培育一批质量强县、强区、强镇,包括加强分类培育建设指导,支持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质量创新实践活动。建立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库,加强城市质量状况纵向监测和横向比对。召开质量强县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着力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县域为抓手,推进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方案》明确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7项重点任务——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强化高水平质量安全保障;推进全民质量共治。
31年前,浙江省温州市委、市政府召开“质量立市”万人动员大会,不仅拉开了温州“质量立市”的序幕,也开创了我国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新历史。随着各地区质量发展的深入推进,质量兴省(市、县)活动也逐渐转变为质量强省(市、县)活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了实施质量强(兴)省战略,2877个市(县)开展质量强市(县)活动。
如今,我国部署开展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旨在更好发挥质量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质量强县(区、镇),需要在原来开展的质量强市(县、区)活动的基础上,推动不同类型城市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禀赋,制定实施城市质量发展战略,导入全面质量管理方法,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工具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热烈回应,各县(区、镇)积极响应,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创建各具特色——
湖南从制度设计、基础支撑、品牌赋能3个方面入手,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实现全省质量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质量工作累计3次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近3年来,湖南省先后对30个县(市、区)质量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长沙市长沙县、岳阳市云溪区、永州祁阳市等一大批质量强县先进典型脱颖而出。
自2014年启动创建活动以来,安徽省累计有58个县(市、区)通过创建验收,被命名为“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作为首批获批的“安徽省质量强县”,马鞍山市当涂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主任的“双主任制”县质量发展委员会,该县“十四五”规划和每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明确提出质量强县目标任务,并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构建“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工作新格局。
山东省连续两年成功创建20个质量强县,并设立6000万元激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县域提高重点领域质量水平、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域绿色发展质量、加强社会民生质量治理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发挥质量赋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川省着力强化“五大体系”(梯次培育体系、产业支撑体系、技术服务体系、测评统计体系、强基保障体系)建设,纵深推进质量强县培育,取得积极成效……
《方案》提出,到2027年,培育建设100个以上积极性高、质量工作基础好,质量效益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的质量强县(区、镇)。蓝图已绘制、号角已吹响,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正按照《方案》部署要求,推动各县(区、镇)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因地制宜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建设质量强国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