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湖南省韶山市司法局韶山司法所新办公楼,只见楼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工作室等业务区域分布有序,咨询室、法治讲堂等13个功能室一应俱全。
韶山司法所的“蝶变”是湖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的生动写照。三年抓基层打基础,湖南“司法蓝”成为服务群众、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
湖南省委、省政府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措施清单和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司法厅印发《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将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要内容。
湖南省司法厅采取“分类施策”“分级负责”“分年度定任务”思路,统筹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地通过新建、改建、置换、购买、租赁等方式,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及装备设施建设,所均业务用房面积增加11平方米,达到137平方米每所。创建模范司法所269个、规范化司法所1141个,实现“百所示范、千所提升”目标。
统一规范全省司法所业务用房功能区域设置,统一上墙制度内容和标准,全省司法所旧貌换新颜,醒目的司法蓝、庄严的司法行政徽、规范统一的标识标牌,成为各地司法所标配。
大部分司法所新配电脑、打印机、高拍仪、执法记录仪、指纹采集机等,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统一设计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样式,便于工作人员履职时使用。
湖南省司法厅建立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司法所制度,明确各级司法行政厅(局)领导、内设部门确定1个司法所作为联系点,形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合力抓的氛围。
司法所不仅要有“颜值”,更要有“力量”。三年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多措并举,不断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
全省积极开展政法专项编制清理和内部挖潜工作,对司法所专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人员变化情况“对账”,确保专编专用。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较2021年底增加723人。
2024年5月,湖南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全省25个县市区聘任司法协理员603名,为全面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积累经验。
一抹“司法蓝”,一颗为民心。祁阳市司法局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开展“上门办”服务,实现法治服务“最多跑一次”向“零跑腿”服务的跨越升级;怀化市通道县司法局陇城司法所创新开展群众“点单”、司法所“接单”的服务模式,实现“想听什么就讲什么”的普法模式转变。
湖南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出台司法所负责村(居)规民约法制审核文件,实现村(居)规民约法制审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运行。
2022年以来,全省司法所参与调解处理纠纷48万余件,开展法治宣传6.4万余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万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70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8万余人次,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水平。
文章来源 | 法治日报
记者 |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 金晓慧 蒋朝阳
编辑 | 郭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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