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車南下」有新進展!
香港特區政府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
近日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
正與內地有關部門密切探討
推行「粵車南下」計劃的安排。
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香港文匯報記者郭木又 攝
據香港文匯報,關於備受關注的「粵車南下」,陳美寶指該計劃是粵港澳大灣區「互聯互通」的重要舉措,並且與「港車北上」、「澳車北上」等政策相輔相成,相關的措施已提上議程,會與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密切溝通,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以期共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交通互聯互通和經濟社會的深度融合。
2024年11月5日,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發佈關於公開徵求《廣東省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在申請資格及流程方面,《徵求意見稿》指出,廣東省機動車所有人申請經大橋珠海口岸入出大橋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應當向香港機場管理局提交大橋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預約申請,並根據香港機場管理局的規定提交相應的申請資料。內地口岸、公安、海關、邊檢等部門通過配套信息化系統接收香港方傳輸的機動車所有人提供的車輛及駕駛人信息、大橋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預約信息等數據,依據職責提前開展預檢工作,辦理車輛及駕駛人等經大橋珠海口岸出入內地的審核及備案手續。
申請「粵車南下」的廣東省機動車,需為車身大小不大於5.8(長)×2.05(寬)×2.05(高)米且座位不超過9座(含駕駛人座位)的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
已持有粵港兩地牌的廣東省機動車所有人不需申請,可以直接預約使用大橋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
在行駛範圍及要求方面,廣東省機動車行駛範圍僅限經港珠澳大橋往來內地與大橋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車輛需懸掛廣東省機動車號牌,隨車持有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規的有效車輛保險憑證、香港機場管理局發出的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預約泊位許可。廣東省機動車進入香港後,不得轉讓、抵押、質押或者移作他用。廣東省機動車應當自進入香港之日起6個月內駛離香港、返回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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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粵車南下早日實施,
以後廣東往來香港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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