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理县召开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天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静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基吉宣布了各巡察组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要求,第一,以更高站位贯彻巡察工作新要求。一要校准巡察方向。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巡察监督重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紧压实层级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齐心协力抓好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二要坚守政治定位。做深做实做细以“四个聚焦”为重点的政治监督,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更好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三要突出“关键少数”。要紧盯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于律己,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要以高标准推动巡察工作新实效。一是发现问题要“准、实、深”。要抓准重点领域,紧盯发展、民生、稳定、生态、安全等领域,看责任落实、看担当作为、看工作推进、看服务群众,深入查找和纠正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中的温差、落差、偏差。要抓实重点工作,结合整治形式主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发现和推动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要抓准重点环节,关注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冷硬横推等“蝇贪蚁腐”问题,深入查找惠民政策落实、民生事项推动、为民服务办事等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把深层次的原因挖出来、责任立起来,推动以巡促治、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二是工作方式要“细、灵、新”。要做细工作前期准备,认真分析职能部门提供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与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深入有效沟通,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的社会反映热点和廉政风险点,提前研判巡察方向,强化精准出击、靶向施巡。要做灵问题发现路径,在合理运用“12+N”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简化程序,坚持形式服务内容、时间服从质量,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开展巡察接访下访活动,通过“码上巡”等方式,让群众监督“一键直达”,方便更多群众有效参与巡察。要做新工作方式方法,带着问题去、盯着线索查,紧盯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多渠道、多方式、多手段发现问题。三是巡察整改要“快、责、长”。要推动快巡快改,督促立行立改,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偏差、办事难繁慢、服务态度冷硬横推等急难愁盼问题,使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全面落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绿色通道”,对巡察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基层微腐败等问题,开展边巡边查,提高巡察的震慑力。巡察结束后要准确归纳问题、客观报告问题、原汁原味反馈问题,不修饰、有辣味,亮明态度、传导压力、增强震慑。要压实主责主业,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为标准,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要形成常态长效,把整改和治理有机结合,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坚决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第三,要以高协同完成巡察工作新任务。一要正确对待巡察监督。巡察既是县委对被巡察单位的全面“政治体检‘’,更是县委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与爱护。被巡察党组织要讲政治、顾大局,把接受巡察当做一次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良好契机,坚决服从巡察安排,积极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巡察组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既要从严监督,也要信任支持,决不能把巡察对象看成“对手”,加强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发现问题,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二要汇聚合力巡察监督。要加强配合协作,继续探索巡纪联动、巡审联动、巡财联动等有效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要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配合巡察工作、落实交办事项、整改反馈问题等方面的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为巡察组备足“弹药”,协助做好重点疑难问题的会商,推动巡察高质高效发现问题。三要严肃纪律巡察监督。巡察纪律是政治纪律,被巡察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材料、反映问题,严禁干扰、阻挠巡察工作和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巡察组承载着县委的信任,代表县委权威,必须从严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坚决杜绝以巡谋私、以巡谋利等“灯下黑”行为。要把参加巡察当成一次提高党性修养、自我历练成长的难得机遇,珍惜岗位平台,强化工作锻炼,提升自身能力。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六轮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县委巡察办(组)全体人员;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县级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