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命案可防命案可控要求,结合平安建设工作实际,根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矛盾纠纷分级分类调处要求,勐腊镇进一步学习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及有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要求,勐腊镇日常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会议,将矛盾纠纷难以调解,历史遗留原因,未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对重点矛盾纠纷隐患采取主要领导挂包,相关单位联合调解的模式。近期多次调解永丰社区第二居民组李某华和王某明的邻里纠纷,两户争议土地面积约0.2亩,争议时间20多年。
因王某明扬言走极端,李某华越级上访的原因,2024年11月4日,勐腊镇副书记张磊组织勐腊镇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勐腊农垦有限责任公司、永丰社区、勐腊农场四分场一行7人,再次到永丰社区第二居民组现场调解李某华和王某明的邻里纠纷问题。调解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教育引导当事人形成正确、理性的解决纠纷观念,用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的要求规范自身的行为,自觉消除隔阂、达成和解,防止矛盾激化。同时,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务求实效的思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不断提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基本情况,两户为邻居,因房屋旁“五边”地管理使用发生争议,原勐腊农场、四分场、二组干部多次调解,2005年下发争议土地处理意见。
2024年勐腊农场合并勐腊镇后,李某华多次来访,勐腊镇组织自然资源所、司法所、农场公司深入现场调解三次,依然未调解成功,勐腊镇通过与农场公司协商,勐腊农场公司出台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农场公司向李某华和王某明下发收回公司管辖的国有土地告知书,李某华和王某明不服,李某华多次上访信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纪委等部门举报农场公司不作为,要求一是实质性收回王某明侵占的国有土地,二是拆除王某明建盖的彩钢瓦房,三是拆除王某明侵占李某华的排水沟。针对李某华要求实质性收回王某明侵占的国有土地问题,农场公司下发告知书后,王某明拒不执行,农场公司已经采取诉讼程序强制收回侵占的国有土地;关于王某明建盖的彩钢瓦房李某华上访勐腊县信访局后,转勐腊镇办理,勐腊镇作了细致调查,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书面答复明确告知了信访人员李某华,农场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属于建设用地,农场范围居民根据生活生产需要,建盖临时简易房,面积不超出范围是农场是默认的,答复李某华建盖的彩钢瓦房不属于违建;李某华要求拆除王某明侵占的排水沟问题,司法所和永丰社区进行了调解,达成协议。按照“小事不出村(社区、分场)、大事不出镇(农场)、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建立人民调解分级调解制度,一般矛盾纠纷要遵循村(社区、分场)调委会及时调解、乡镇(农场)调委会充分调解、县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重点调解的原则,实现每一件矛盾纠纷至少要经过三次调解和三级调解的“三三制”工作格局。
对于王某明和李某华不服从农场公司土地管理,农场公司已经采取诉讼程序强制收回王某明侵占的国有土地。勐腊镇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或者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其他合法途径妥善解决。对涉及人员多、影响面广,可能引发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纠纷,勐腊镇及时向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对王某明扬言走极端问题,勐腊镇将其列入网格化重点人员帮扶,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开展精准务实高效的普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以“智慧法治+”推广使用平安勐腊综治应用平台社区法律服务站,构建“报、网、端、微、屏、地”普法格局。在基层逐步构筑了“村村是堡垒、家家是哨所、人人是哨兵、处处有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群防群治体系,形成了人人参与普法活动的工作格局;线上线下齐发力,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法治观念,营造了全镇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本周勐腊镇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妇联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次,排查单位12个,村社区网格员开展排查80余次,通过“一码通”矛盾纠纷排查上报5件,基层治理平台共排查录入30件矛盾纠纷,化解28件,化解率98%,答复信访事项2件,开展法治宣传5次,受教育2000余人。
来源:勐腊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