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有力的税惠政策
是企业“扬帆出海”的有力支撑
今年11月14日,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称“三部门”)宣布,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而早在2018年,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显示,启运港退税政策适用范围包括泸州市泸州港、南京市龙潭港、张家港市永嘉港、苏州市太仓港等港口。张家港已率先进入启运港退税政策使用范围。
根据数据显示
自2018年以来
张家港市税务局共为
全市250余户出口企业办理
启运港业务退税9000万元以上
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陆路启运港为铁路转关直达),自离境地口岸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位于经开区(杨舍镇)的江苏森麦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就从启运港退税政策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好。作为一家经营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出口的企业,森麦特的主要产品是建筑用铝板、铝箔产品。“我们的客户包括亚洲、欧洲、中东等地区,可以说90%以上的客户都在海外。”江苏森麦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市场销售经理刘永磊介绍说,也正因如此,企业的产品大多需要通过出口才能到客户手中。
“以前退税时间平均在一个月左右,对于我们这样的小微企业来说,压力很大。”刘永磊坦言,以往公司产品只有在办好离境手续后才能申请增值税退税。而受到物流运输、天气、离境手续办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这其中的时间跨度难以把握。
刘永磊给记者进一步解释,假设自己有一批货物需从11月16日从张家港永嘉港出发,政策实施前,财务人员只能在11月底系统显示结关后才符合申报退税条件;政策实施后,财务人员在货物运输当天就可以通过线上系统,向张家港市税务局申报启运港退税,前后相差半个月的时间。“启运港退税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资金占用成本,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对我们企业来说是最为直接的利好。”刘永磊表示,自去年开始享受该政策以来,企业已经收到了300余万元的退税,退税申报时间也缩短了50%以上。
“以往,企业出口必须要等到货物离境、报关单结关之后才可以向税务部门申报退税。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后,节省了大部分环节,有利于企业提前办理退税业务。”张家港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出口退税负责人娄小峰介绍,在启运港退税政策下,货物离开启运港后,海关部门会立即自动生成启运港出口报关单信息,供企业申报退税,较大幅度节省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间,以及在中转港换装国际船舶、离境港靠港、办理离境手续等时间,缩短退税周期。“特别是对于在内陆港口启运报关的出口货物,可以大幅缩短报关单信息等待时间,提高企业资金流动效率,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障。”娄小峰介绍表示。
仅在今年
张家港已有213户出口企业
享受到启运港退税政策红利
涉及上海港、宁波港、
霍尔果斯口岸等6个不同启运港港口
累计申报出口退税2500万元
随着本次启运港退税政策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张家港出口企业将迎来更多启运港口的选择。对此,张家港市税务局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优化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的多元化模式,精心打造政策服务套餐,积极指导企业完成申报纳税流程,确保其充分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同时,在出口退税办理流程上“减环节”,在资料上“减材料”,在系统上“无纸化”,努力跑出出口退税“加速度”,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融媒首席记者丨张静芳
摄影丨陈佳琪
融媒编辑丨姜蓉
校对丨闵雪莲
责任编审丨周锁峰 姜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