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第一百五十七期: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文摘   2024-11-11 19:30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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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3年2月3日,在甘肃东乡灾后重建工地视察时的讲话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建设国家的重要力量,全社会一定要关心农民工、关爱农民工。要安排好他们在节日期间的生活,使他们过上有意义、很愉快的春节。
——2013年2月8日,习近平在北京看望慰问坚守岗位的一线劳动者时强调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2015年4月28日,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

要切实维护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帮助广大劳动群众排忧解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6年4月26日,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要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为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来  源:学习强国

编  辑:马婉晴
审  核:山成萍
监  制:王吉祥


祁连人社
发布: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和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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