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说纪】
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定不移把反腐斗争推向纵深的部署要求,强化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节日期间,公司将以廉洁故事、廉洁漫画、廉洁书法等多种形式对党内法规进行解读,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中国廉洁文化故事:“沉香岛”前留廉名
“沉香岛”位于广州市西北郊槎头,也在石门附近。相传吴隐之为官三年,两袖清风。上任时从北江乘船而过,风平浪静,离任时又从此江经过,他站立船头,心平气和,自以为在任时明镜高悬,无愧于广州的黎民百姓。岂不料,猛然间天昏地暗,狂风暴雨直摧桅杆。江中恶浪翻滚,危及船舸。吴隐之大惊失色,自省并无丝毫贪欲和劣行,不该受老天如此责罚,便转身问夫人:“离去时是否受了什么人的馈赠?”夫人沉思片刻,答曰:“受领过一块沉香木。”吴隐之大怒,连声喝道:“扔了,扔了,别让一块沉香木毁我一生清白!”沉香木被扔进了江中。少顷,就见风平浪静,雨停云散,江天一派清朗,大船得以扬帆顺行。 后来,这件事就演变成了《沉香岛》如何形成的美丽传说。 吴隐之回到京城后,住在一个小宅院中,篱笆与院墙又矮又窄,内外只有六间房屋,妻子儿女同住一处,很是拥挤。朝廷要赐给他车马,为他修造住宅,但他坚决推辞。此后,吴隐之虽然步步高升,官至中领军,但他清廉俭朴之风不改。家里以竹篷作为屏风,坐的地方没有毡席。每月领到的俸禄,除了留下一小部分作为家庭的基本开销外,其余大都用来接济亲戚和族人。 晋安帝义熙八年(420xx年),吴隐之以年老为由请求退休,朝廷同意了他的请求,授予他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赐给钱十万,米三百斛。次年,吴隐之去世,朝廷追赠他为左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 吴隐之一生为官,操守清廉,屡次受到朝廷褒奖,当时许多廉洁的士大夫们皆以他为荣。在他的熏陶下,他的子孙都能继承他的遗风。大儿子吴旷之战死沙场,二儿子吴延之任鄱阳太守,清廉有操守。延之的弟弟以及儿子都曾担任郡、县长官,常以廉洁谨慎作为家门传统。 千百年来,在正史、方志和民间口碑传说中,有关吴隐之的清廉故事传承不绝。唐太宗李世民命贤相魏征等人编撰的《晋书》,在吴隐之的传记中,不仅勾勒了其廉洁自律的一生,而且作出了“晋代良吏,吴隐之为第一”的评价。 唐初大才子王勃在其千古流传的名篇《滕王阁诗序》中,引据吴隐之酌饮“贪泉”的故事,写下了“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的名句,意为像吴隐之这样清廉的人,即使是酌饮了“贪泉”也不会因此变得贪浊,高度赞扬了吴隐之的人品。大诗人白居易也将吴隐之的故事写入《丘中有一士》一诗中,只不过他将“贪泉”换作了浊泉, 诗曰:“不饮浊泉水,不息曲木荫。所逢苟非义,粪土千万金。”意为不在浊泉中饮水,不在弯木下歇凉。对于清廉正直的人来说,千万黄金不过是一堆粪土而已。 “贪泉”在五代时已湮没,只剩下“贪泉”碑一方,原立于石门,后移到广州博物馆。在今日广州石门,还存有吴隐之祠、贪泉亭、贪泉碑和水月岩等古迹。在吴隐之的故乡山东省鄄城县以及鄄城县所在的菏泽地区,在编写《鄄城县志》和《曹州名人大典》时,也都将他那感人的事迹编入其中。 清廉正直的人,即便生前不得意,但终将被历史记住,为人民传颂;而贪浊邪佞的人,固然能一时骗得虚名,但终将被历史唾弃,遗臭万年。注明: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