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关于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要求,进一步推动工作,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工作责任,11月22日,市司法局在黄山区谭家桥镇召开全市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现场会。黄山区司法局及谭家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黄山区有关乡镇分管负责人、司法所所长以及市司法局有关科室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革到会并讲话。
会上,各区县司法局分别汇报了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黄山区谭家桥镇、太平湖镇和仙源镇就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作典型经验介绍和案例演示。
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负责人结合前期的考察学习、实地调研情况就我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的短板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对下一阶段任务作出部署。
张志革就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讲话。
张志革强调
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增强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主动性。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科学民主决策向基层延伸的体现,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有力抓手。各区县政府和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进。
二是要建立机制,规范流程,切实提升乡镇(街道)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质效。乡镇(街道)是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明确将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四大类审查事项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审尽审”。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事项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严防合法性审查走形式。
三是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服务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能力。区县司法局加强对乡镇的专业指导和服务,全力打造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协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实际,将有法律专业背景、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培育、引导、充实到合法性审查岗位。要通过集中培训、案例研讨、跟班学习等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审查能力。
会前,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谭家桥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听取了司法所负责人关于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并查阅了黄山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及审查卷的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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