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3+3”模式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政务   2024-11-11 16:16   安徽  


今年以来,黄山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专业优势+乡土优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阵地建设+普法宣传”“3+3”模式,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01

专业优势+乡土优势

扎实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把村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并首创“1+1+N”“双导师(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结对培养体系,充分激发乡村“法律明白人”能动作用,着力培育优质、多元的“法律明白人”队伍,截至目前,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526名,全年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36场,参训人员达1074人次,发展村级法律顾问、联村公职律师30余名,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

02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非诉途径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双引擎纠纷化解模式,既发挥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钱更省心,今年以来,黄山区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41起,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入“快车道”。

03

阵地建设+普法宣传

黄山区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探索“普法+调解”模式,将“法”与“理”深度融合,截至目前,黄山区已打造法治文化阵地88个,建成“百姓评理说事点”91个,让群众说诉求、找计策、化纠纷,同时依托“蒲公英”志愿普法小分队开展普法助春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普法宣传270余场次,受众达2万余人次,让群众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法治素养。


来 源 | 市司法局   黄山区司法局
编 辑 | 叶淑君
核 稿 | 王   进
初 审 胡桂芳
终 审 | 汪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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